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级本科教学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09-23 09:42

各本科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通知》(闽教高〔2018〕30号),为做好省级本科教学团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8〕59号)公布的115个本科教学团队。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省级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慕课应用型本科教学团队立项的通知》(闽教高〔2019〕20号)公布的30个本科教学团队。 

  二、验收方式 

  1.各高校负责本校省级本科教学团队验收工作,并组建专家组具体实施。专家组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且近3年连续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授课。 

  2.各高校要对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任务,综合评价团队提升、经费保障、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平台、资源共享等建设情况。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20%。团队成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验收工作组织情况、验收结论、评价意见等)、《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我厅高教处,电子版(word、PDF加盖公章以“学校+教学团队验收”命名)发送至邮箱jytgjc@fjsjyt.cn。 

  联系人:陈炫,电话:0591-87091268,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高教处713。 

  附件: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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