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大力振兴师范教育 全面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来源:省教育厅(教育工委)新闻中心 江菊香 时间:2018-09-26 18:07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新时代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份里程碑式的文件,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美好蓝图,指明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将有力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教育、更加关爱教师,也将有力推动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30条,围绕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这一总目标,提出教师队伍建设5大改革任务,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振兴师范教育、加强职后培训、深化管理改革、提高地位待遇。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振兴师范教育,全面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这一改革任务,围绕“大力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和质量”三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备受我省师范院校的关注。
  划重点:大力加强师范院校建设

  •师范院校要重点发展师范教育,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
  •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中小学及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或设立师范教育专业。
  •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峰”学科支持计划、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原”学科支持计划。
  •师范院校评估增列师范类专业评估项目。

  “《实施意见》从加快建设新福建的全局高度,将教育和教师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教师的殷切期望。”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宝银说,《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抓住当前制约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出台一系列务实管用措施,为新时代福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让师范院校欢欣鼓舞的是,《实施意见》提出的如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学科纳入“高峰”学科支持计划、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提高师范生专业奖学金标准等,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师范教育经费不足、学科支撑不强、师范类生源受限、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让我们在开展师范教育时更有方向、更有抓手、更有动力。”李宝银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为福建师大这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也对学校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福建师大将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用足用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的新政策,用心用情把百年师范教育这块“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坚定自觉地在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引领基础教育发展等方面走前头、作表率,努力成为福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的标杆。
  “很高兴看到我省有关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出台。这是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与发展中的大事,具有重要的跨时代意义。”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洪明说,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无论在基础教育方面还是在高等教育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要改变这一局面,实现福建教育的崛起,离不开制度层面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更离不开一支强大的教师队伍的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加强师范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可有效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导致的部分师范院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难题,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刘文开说,《实施意见》从经费保障、招生制度、生源质量等方面为办好师范院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提出“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把政府置于高等学校前面,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功能,可有效促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全面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实现“毕业即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目标。
  划重点: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

  •合理确定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紧缺学科师资培养规模。研究生招生计划向教育类相关专业倾斜。
  •鼓励师范院校采用“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
  •提高师范生专业奖学金标准,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
  •扩大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
  •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鼓励各级政府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
  “纵观我省师范院校,无论是省属师大还是地属师院,抑或与师专合并升格的地方学院,都以教师教育起家,文理学科见长。近几年,一些院校致力于多学科协调融合和博士点单位建设,发展非师学科和专业的同时挤占了教师教育资源,有的院校淡化甚至失去了师范本色。”闽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吴彬镪认为,大学的发展需要长期积淀。在重振教师教育的新时代,冠以“师范”的院校发展根基是教师教育,更应该守师范之本,行教育之源。《实施意见》对于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振兴教师教育、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吴彬镪说,长期以来,学生填报就读师范专业,基本上是“虚拟关注”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鼓励师范院校采用“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部分院校师范专业在录取时增加面试环节,有利于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
  “《实施意见》的导向明确、措施有力,师范院校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特别是对我们扎根福建扎根闽东办好教育具有很多政策利好,也明确了地方本科师范的办学重点。”宁德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夏良玉认为,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之际,福建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实施意见》,对于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夏良玉告诉我们,宁德师范学院作为一所老牌师范院校,一直坚持“师范性”的办学定位,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十分关注。《实施意见》一出台,在干部和教师中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宁德师范学院副校长谢向东认为,《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调加强师范院校建设,加强师范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比同类非师范专业上浮50%,师范院校的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支持师范院校申报教育硕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这些措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师教育的高度重视,可以解决地方师范学院办学经费困难、师范教育弱化、师范教育学科层次不高等问题。教育与艺术学院邓惠明老师说:“《实施意见》提出的不少措施可以切实解决师范生生源质量问题,让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用更优秀的人培养出更优秀的学生,使教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荣生说:“师范教育是教师培养的主渠道。一个时期以来师范教育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专业化培养教师的工作受到了削弱,师范院校大量转型,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积极性不高,师范生整体素质下降,受过良好师范教育训练的优秀新教师严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使我省教育质量的提高受到了影响。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也意味着我省的师范教育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划重点:提高师范生培养层次和质量

  •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为学前教育培养热爱幼儿、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本、专科教师。
  •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鼓励师范生辅修第二师范专业。
  •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幼儿园教师综合培养、小学教师全科型培养、中学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复合型培养、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型”培养的要求,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鼓励教育实践与农村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课后服务相结合。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荣生说,教师的培养有着特殊性,《实施意见》提出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幼儿园教师综合培养、小学教师全科型培养、中学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复合型培养、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型”培养的要求,明确了培养层次。同时,注重师范生的教学基本功和技能训练以及实习实训工作,这对于全面提高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更为我省按照习总书记“四有”好教师的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实施意见》对师范院校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振兴师范教育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泉州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朱世泽说,作为我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师范本科高校,学校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擦亮师范教育底色,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助力振兴“闽派”师范教育。学校将面向地方基础教育发展需求,适度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招生规模;深入实施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特教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扎实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和一流师范专业建设;重点办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音乐学(南音)专业,和全省唯一的特殊教育、书法学本科专业;进一步凝练教师教育学科方向,做特教育学省级应用型学科,推进国家发改委“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闽台交流合作中心”和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争取增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提升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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