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福建这样要求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时间:2020-12-11 09:29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保障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落地,“两办”同时提出四个方面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落实省委“五不两直”、“九不得”工作要求,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二、明确减负内容。
  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对照省级减负清单,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由教育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事务进入校园。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升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实现共享共用。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禁止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减负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教师减负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渠道,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及时推送教师减负政策,及时曝光增加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典型问题。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关爱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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