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地市第二批)
闽财教指〔2018〕8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09-28 10:31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

  根据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教育补短板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结合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为推动各地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区)2018年民族教育提升工程、中小学综合素养提升等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扶持民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内涵建设,支持各地中小学校乐团建设、中小学生艺术节、青少年足球夏令营选拔等专项任务,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

  请你市、县(区)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有关学校,专款专用,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同时,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要认真总结民族教育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18年民族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2),于2019年2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附件:1.2018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安排表(地市第二批)

        2.2018年民族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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