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18〕9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0-09 08:41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县(区)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_   _万元(附件1),款列“2050302中专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中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奖补资金主要根据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情况和经费投入努力程度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引导帮助市(县、区)共同提高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二、资金分配办法
  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
  1.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资金占比60%,按照各地中职学校在校学生人数进行测算安排。
  2.地方经费投入努力制度。资金占比40%,按照各地中职学校公用经费生均拨款达到省定标准情况(占20%)、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占15%)和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情况(占5%)等3个因素进行测算安排。
  三、资金使用范围
  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你市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2018年底不低于省定拨款标准。奖补资金开支范围按闽财教〔2015〕8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请你市统筹省级奖补资金并尽快下达有关学校,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目前尚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地区(附件2),当地财政、教育部门应抓紧制定整改措施,追补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确保2018年底不低于省定拨款标准。省财政厅、教育厅将适时组织督查。2018年底仍未达到省定标准的,2019年起将停止安排省级奖补资金,并相应核减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附件:1.2018年设区市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预算表
  2.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未达到省定标准地区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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