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18〕94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0-18 17:08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以下简称“免作业本”)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区)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作业本资金_   _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学生(含在民办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二、根据各地上报2017-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数,按照免作业本费用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进行测算,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按照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及公用经费的比例承担。

  三、免作业本资金用于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所需经费开支。

  四、省级免作业本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拨付到市、县(区)农村义务教育特设专户,各市、县(区)财政应按比例将本级所承担的免作业本专项资金拨入特设专户实行统一管理。设区市本级的学校通过金库予以拨付。免作业本专项资金应单独核算,各地因降低作业本采购成本或学生数减少而形成专项结余应用于下一年度该项支出。

  五、 免作业本专项资金不得下拨有关学校,应由市、县(区)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招投标和统一配送,并由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按中标金额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服务商。

  六、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集中采购的管理,各年级作业本配置量可根据年级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订、漏订或多订作业本,也不得将学校用纸、教案本等列入免费范围。

  七、各市、县(区)按照省定免作业本范围,规范免作业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对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的市、县(区),一经发现将追回补助资金,并予以全省通报。对违规使用免作业本专项补助资金的市、县(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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