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18〕10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0-23 17:07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及省改薄办《关于编制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闽改薄办〔20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市、县(区)上报的规划及财力情况,现下达你市、县(区)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款列“1100305教育”,支出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有关要求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79号)执行。
  附件:2018年“全面改薄”补助资金安排表(第三批)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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