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省特殊教育年度工作重点,现下达你市、县(区)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61号)及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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