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2〕123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2-12-29 11:04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各市、县(区)教育和财政部门要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2号)及省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跟踪检查补助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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