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香港教师福建考察团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2-10 10:33

  经研究,福建省教育厅拟对“2018年香港教师考察团”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选定一家旅行社承接活动期间的有关食、宿、行接待及会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团组情况

  1.人数:20人(以最终实际人数为准)

  2.日程安排(2018年12月27日-31日)

时间

城市

交通

行程

1227

(星期四)

全天

漳州

BUS

接站(G3004香港西九龙-漳州,15:18-19:15

住宿:漳州

1228

(星期五)

上午

漳州

 

09:00-12:00 闽南师范大学参访、座谈

中午

12:30-13:30 漳州餐厅用餐

下午

14:00-16:00 文化调研、考察福建土楼

傍晚

18:00-19:00 泉州餐厅用餐

  晚上

住宿:泉州

1229

(星期六)

上午

泉州

BUS

09:00-12:00乘车赴泉州师范学院参访、座谈

中午

12:30-13:30 泉州餐厅用餐

下午

14:00-17:00文化调研、考察泉州开元寺、晋江安平桥

傍晚

18:00-19:00 厦门餐厅用餐

晚上

住宿:厦门

1230

(星期日)

上午

厦门

BUS

0900-12:00乘车赴厦门理工学院参访、座谈

中午

12:30-13:30 厦门餐厅用餐

下午

14:00-17:00世界文化遗产地调研、参访

(厦门鼓浪屿)

傍晚

18:00-19:00 厦门餐厅用餐

晚上

住宿:厦门

1231

(星期一)

上午

厦门

 

返程(G3003厦门-香港九龙西,10:15-14:51)

  备注:(以最终行程为准,可适当调整)

  3.接待要求:安排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挂牌四星级,一人一间;提供全程大巴服务(车况良好,司乘人员政治意识强、经验丰富,含接送站);指派专人全程负责;餐标:午、晚餐80元/人(可根据要求提供特殊餐食);考察点非学校的需安排导游;需为团员按相关标准购买旅行人身意外险。

  二、单位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2.具有承办大型会议、夏令营、研学旅游、服务接待等活动业绩;

  3.提供旅行社简介及证照资质;业绩证明、接待方案(包括日程安排、住宿安排、景点考察等具体实施方案);安全保障预案(包括住宿、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保障预案);费用报价(包括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景点和导游费用)。

  三、招标形式

  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一家旅行社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向我厅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组织审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遴选一家作为本团组的服务商(同等条件下,具备福建省服务质量4A信用等级以上的优先)。

  四、提交材料时间

  请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17:30前将材料寄(送)(密封并加盖公章)至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办(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813室),逾期送达或材料不齐的将做无效处理,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刘凯、陈鹏程,电话:0591-87091420、87091607。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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