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和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评议结果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12-17 10:2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第三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闽教办思〔2019〕10号)和《关于推荐“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妇厅字〔2019〕76号)精神,在全省各地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拟确定福安市第五中学等20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入选我省第三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厦门五缘实验学校等5个学校入选“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厅思政处林老师、戴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00329,0591-87091478。

  附件:1.第三批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入选名单

  2.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名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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