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2-03 15:04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重视和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作出“办好特殊教育”的决策部署。201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对新时期特殊教育改革进行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均对特殊教育进行专节阐述,省领导对特殊教育工作多次批示,提出要求。
  ——我省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国总体较好,全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71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43个,残疾在校生2.6万人,每万人口残疾儿童在校生数保持在全国前列。教育部会议多次安排我省作大会发言,介绍经验。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困难问题,与上海、江苏等先进省份差距较大,需要通过实施新一轮提升计划,促进改善。
  二、政策制定总体思路
  近年来,随着我省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适龄残疾儿童组织入学、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特殊教育两头延伸、经费保障、教研教改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特殊教育体系不够完善、随班就读融合教育支持体系不健全、基础能力不强、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我省《计划》的制订对接国家目标任务,着眼新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力求在巩固普及水平、提升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基础上,逐步调整工作重心,聚焦随班就读融合教育、聚焦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聚焦特殊教育资源保障,并争取在经费配置标准、教师职称评聘等方面得到突破,促进我省特殊教育不断提升。
  三、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计划》明确了我省今后一段时期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至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有效扩大,办学结构更加合理。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基础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质量明显提高。
  对应目标落实,《计划》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以主的高中阶段教育。二是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完善财政拨款机制,加强基础能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四、政策突破和创新
  《计划》总结我省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成效,贯彻国家文件精神,聚焦长期制约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瓶颈,找准切入点,致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突破。
  亮点一: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有新举措。在提高义务教育入学水平方面,继续强化义务教育阶段“一人一案”教育安置,要求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强调普特融合,提出建立完善随班就读管理和指导网络,构建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协同育人机制。在特殊教育“两头延伸”方面,学前教育阶段,鼓励独立举办特教学前教育机构、特教学校举办附设学前班、普通幼儿园开展随园就读等,抓住关键期,促进残疾幼儿早发现、早干预;高中教育阶段,根据盲生源日益减少的实际,提出由福州盲校、泉州特教学校面向全省招收盲生,集中办学。支持福州星语学校开展自闭症高中阶段教育探索。支持特教学校举办中职班(部),并将中职班生均公用经费及学生补助等纳入特教经费保障体系,学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由特教学校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要求组织考试考查,合格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在高等教育方面,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鼓励职业院校与特殊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实行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共同培养残疾学生。
  亮点二: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有新标准。一是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明确从2019年起,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现行普通初中的8倍,逐步提高到2020年的10倍。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执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按照学籍所在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二是实施特殊教育十五年免费教育。在实行特殊教育学生“四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的基础上,将免费教育年限从十二年扩展到十五年。
  亮点三:教师队伍建设有新突破。一是明确提出省级研究出台特殊教育编制细化标准。二是改革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初级岗位比例参照初中确定。提出已超岗位数的学校,可采取“退二聘一”的方式缓解职称评聘矛盾,要求各地在特级教师评选、职称评聘时,单列特殊教育专业和申报名额。三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支持福建师大等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扩大招生。在泉州师院开展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试点。普通教育师范专业应开设一定学分的特殊教育课程。各级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以及各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等,实行特殊教育单列。四是提高特教教师待遇。特教学校(班)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要求各地制定具体标准,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所需经费从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亮点四: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有新要求。一是要求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必须独立设置1所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县(市、区)无特教学校的必须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并提供寄宿条件。二是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完善随班就读资源配置,到2020年市县两级全面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力争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不少于2所的随班就读基地校。三是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支撑。要求各地整合资源,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专业指导。
  亮点五: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有新机制。一是深化医教结合试点改革,提出探索建立部门合作联动、专业支持的医教结合工作机制,推进差异化、个别化教学。二是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省级建立特殊教育教研工作视导制度,完善特殊教育片区教研。三是培育建设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基地校,探索符合残疾儿童身心特点的特殊教育管理和教学模式和方式方法,引领特殊教育整体提升。四是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督促各地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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