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06月30日)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福建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福建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教育厅网(http://jyt.fujian.gov.cn)上查阅,省教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学校)的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工作、协调、监督。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教育厅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省教育厅及其工作机构;

  2、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规划;

  4、全省教育统计信息;

  5、省教育厅办事指南;

  6、省教育厅重要工作;

  7、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8、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定草案;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本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应当公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在省教育厅网(http://jyt.fujian.gov.cn)公开省教育厅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厅也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信息。此外,我厅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1)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2)听证会、文件、公告栏等;(3)邮箱jytbgs@fjsjyt.cn(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填写《福建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省教育厅总值班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省教育厅总值班室

  咨询电话:0591-87822232

  传真号码:0591-87870590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总值班室

  邮政编码:3500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厅总值班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厅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厅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省教育厅总值班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厅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教育厅监察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91-87091347,地址:省教育厅监察室,邮编350003。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联系电话:0531-87091287;邮政编码:35003;电子邮箱:jytbgs@fjsjy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