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目前,全省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认真做好201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完善“阳光招生”制度,确保小学、初中入学和招生工作公开透明。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组织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能如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免试、就近招生,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跨区域考试择优招生。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加快城区学校扩容步伐,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尽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公办学校就读需求。在随迁子女人数激增、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求的地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学。
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学生的组织入学工作,落实好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制度,优先满足留守学生寄宿需求。要办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未按程序审批不得擅自撤并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最大限度满足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就近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通过抽签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编班,并均衡分配各类教育教学资源。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编班工作的监管,对违规设置重点班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目前,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核查工作,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普通高中违规招收最低录取线下学生的行为,并积极动员和引导线下生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最大限度地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公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的均属违规招生行为。有关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跨设区市招生行为,特别是对违规招收线下生并对学籍进行“异地挂靠”的行为要进行坚决查处,拒不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严肃予以处理。
三、认真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统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加快公办园建设步伐,积极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容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入园需求,更好地解决“入园难”问题。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力度,对“无证园”清理保持高压态势,凡未经许可设立或不具备办园条件的一律禁止招生。
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坚持治理纠正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入园贵”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分析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将解决“入学难”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好,确保秋季顺利开学。近期,我厅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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