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等11门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的通知
闽教考〔2018〕38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09-10 11:32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等精神,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为做好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11门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工作,我厅组织专家编写了适用于我省2017级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考试说明,现予以公布。本考试说明将作为命题的依据。
  各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仍按闽教基〔2016〕53号文件执行,不得提前组织参加考试。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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