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遴选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试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0-08 15:00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遴选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试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国教院培字〔2018〕0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遴选及申报工作,并以设区市为单位向全国项目办报送相关材料;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填写试点校(园)材料,经我厅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全国项目办。
  联系人:戴八一、骆树芳,电话:0591-87091478、878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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