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的通知
闽教学〔2019〕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4-18 10:56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区)和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15〕34号)精神,莆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12个单位向我厅提出达标验收的申请。经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公示无异议,确定莆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12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
  1.莆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莆田市仙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莆田市秀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莆田市荔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莆田市涵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莆田市城厢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莆田市湄洲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龙岩市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平潭综合实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1.福建警察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厦门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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