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考院会〔2019〕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时间:2019-04-18 11:15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3号),由省统一组织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5日-17日举行。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考试对象
  2017年秋季以后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2016级中职学生和2017年春季入学的中职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需参加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拟报名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2日- 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原学籍所在地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报名收费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暂不收费。
  (五)报名办法
  1.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须使用“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考生建档、报名、笔试考场编排、数据上报等工作。
  2.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考试报考时,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必须先使用“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再将考生报名数据库及相片导入“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考试系统”的“考生信息采集系统”中进行考生的考场编排、数据上报等工作。未经“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报名的考生,成绩不予确认。
  3.务必认真做好考生信息核对,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报考完毕,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必须打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报名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名。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送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1.考点设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考〔2017〕5 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2.笔试考场编排
  各考点应将只参加合格性考试(考卷I)的考生,与同时参加合格性、等级性考试(卷I、卷Ⅱ都要考)的考生,分开编排考场。两类考生考试结束时间不一样,为减少相互影响,同一考点原则上将只参加合格性考试(考卷I)考生的考场安排在低楼层,有条件的考点可将两类考生的考场安排在不同教学楼。
  三、数据上报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填写《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计表》(见附件2)、《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5月8日前上报我院会成处。
  会成处联系人:刘晟,联系电话:0591-86215701,邮箱:ksyhcc@mail.eeafj.cn。
  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6215771。
  福建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6939191。


  附件:1.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计表
  3.2019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统计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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