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高校,福建教育电视台: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的通知》(闽委教思〔2019〕18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于10月31日在厦门理工学院艺术会堂举办第三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颁奖典礼,对第三届大赛进行总结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31日下午16:00-17:10。
二、活动地点: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三、参加对象:
1.省委教育工委分管领导,省教育厅思政处负责人;
2.各设区市教育局思政处科长;
3.福建教育电视台负责人;
4.获奖作品所在高校宣传部长或党工部长(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黎明职业大学、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阳光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5.厦门地区获奖作品主创人员、指导老师及学校负责人;
6.福建教育电视台报道组。
四、要求
1.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单,并于10月29日前将回执单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邮箱:13799270779@139.com。
2.组委会秘书处认真落实参加人员联系工作,并做好会务各项保障工作。
3.请参加第三届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颁奖典礼的人员于10月31日15:00前往厦门理工学院艺术会堂报到。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住宿及往返差旅费自理。
附件:1.参会回执
2.出行指南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