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通知
闽教办科〔2019〕19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11-05 15:52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7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地推荐的优秀区域可为设区市或所属县(市、区),优秀学校可为辖区内的中小学,且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edu.cn)积极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已获得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指标 

  每个设区市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2个、学校不超过10所,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1个、学校不超过5所。各地推荐优秀区域时至少推荐1所该区域的学校作为其支撑案例。 

  三、推荐标准 

  各地要按照《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自评表》(附件1)、《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自评表》(附件2)所列评价指标,组织开展本地优秀区域和学校的遴选工作,并对所推荐的优秀区域和学校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3个区域、15所学校。 

  四、报送材料 

  (一)《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自评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自评表》,每区域、每校填写1份,报送电子版。 

  (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附件3)每区域每校填写1份、《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汇总信息表》(附件4)每市汇总填写1份,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五、推荐申报时间 

  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7日前发送至我厅科技处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寄达我厅科技处。 

  联系人:赵思辉、刘心悦,电话:0591-87091501、87091208,邮箱:jytxxh@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区域自评表 

  2.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学校自评表 

  3.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 

  4.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汇总信息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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