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首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9〕32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11-19 10:36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8〕41号)要求,经高职院校自主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程序,确定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北京新大陆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福建信息物联网产业学院等16个项目(名单见附件1)为福建省首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首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旨在推动高职院校与企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模式改革、职业培训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提升人才培养针对性;推动高职院校办学机制创新,进一步面向市场办学,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及时融入教学,提升专业内涵和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合作企业自身及业务相关企业用人需求,引进先进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带动更多企业借鉴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试点项目院校要会同合作企业研究制定《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详见附件2),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三、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各试点项目院校每年年底对产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报我厅备案。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产业学院。
  联系人:张建国;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附件:1.福建省首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名单
  2.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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