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戏剧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少儿)戏剧展演的通知
闽文联〔2020〕2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0-01-17 14:34

各设区市文联、教育局、剧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文联、社会事业局、剧协,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艺术的兴趣与爱好,营造浓郁的戏剧传习氛围,壮大戏剧新生力量,繁荣我省戏剧艺术,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少儿)戏剧展演(以下简称“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承办:福建省戏剧家协会青年艺术委员会

  二、主要内容

  本届展演将对全省中小学生报送的节目进行遴选,组织入围节目进行集中展演及评选,并举办多类型的年度校园戏剧活动。具体项目包括:

  (一)第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少儿)戏剧展演。

  (二)2020年全省校园戏剧师资培训班(另行通知)。

  (三)八闽戏剧进校园(讲座、展示)系列活动(另行通知)等。

  三、参与对象和分组

  (一)参与对象: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二)组别:依年龄段和专业性,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小学生;

  小学乙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小学生;

  中学甲组: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

  中学乙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中学生。

  四、节目类型

  展演节目类型包括:戏曲(含木偶戏)、话剧、歌舞剧、音乐剧等(涵盖日常提及的校园剧、儿童剧、课本剧、小戏、小品等)。

  五、节目要求

  展演节目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相统一,彰显新时代青少年风采,展现剧种特色,注重传承,鼓励原创。

  (一)演出时长及人数: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为6至12分钟,不足或超时均扣分。演出人数,演员、演奏员分别控制在25人以内;终评阶段现场竞演,由主办方承担每个节目参演者(包括伴奏)共12人以内的落地费用,其余人员费用自行承担。

  参评表演奖(个人单项奖),每个节目的演员、演奏员均不超过5人。

  (二)严禁假唱;戏曲节目不得使用MIDI等录音伴奏,违者取消参评资格。节目演出须按戏剧舞台表演要求,穿着专业服装并化妆(伴奏员同样统一着装),不符规范将扣分。

  (三)在前两届展演参评节目数量、质量和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的基础上,为积极推动“戏曲进校园”工作广泛开展,让更多学校的中小学生以及教师、家长等共同参与进来,对创作、演出戏曲类节目(包括演奏剧种特色乐器),以及新创或有较大幅度改编且艺术水平较高的节目,予以适当加分(奖励幅度由主办方确定)。戏曲类节目为唱、演、奏等表演形式,具体包括:

  1.折子戏、小戏选段表演。

  2.戏曲器乐演奏(各剧种器乐演奏本剧种曲牌等)。

  3.戏曲艺术技能表演(武戏或舞蹈性较强的戏曲片段)。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每位选手的参评节目数量不超过2个,所属单位推荐数量不限。请省内各地,特别是县(区)级的中小学,教师和家长等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戏剧教学、辅导,踊跃推荐和选送节目参评。

  (二)报送规范

  凡往届福建省中小学生(少儿)戏剧展演的获奖者,不得继续以同一获奖作品参评本届展演。

  报送关键材料为演出视频。请根据现场表演进行拍摄,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剪辑合成。确保视频播放清晰、流畅,效果良好。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能由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类型+《节目名称》(单位名称+组别)”标注,例如:京剧《沙家浜·智斗》(××中学甲组)。演出视频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不建议采用手机简易拍摄的方式进行录制及报送。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底本。

  七、展演流程及安排

  展演分初评和现场展演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阶段

  2020年5月上旬,由主办方组织评审专家,通过观看演出视频及审核相关资料的方式择优遴选。

  (二)终评阶段

  现场展演定于2020年第三季度在省内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评审专家根据入围节目的现场演出予以评定。

  八、奖项设置

  展演设置奖项为“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中小学生戏剧奖”。由评审专家根据终评现场演出,评选出综合性奖项,即节目奖一、二、三等奖;为参评演员和演奏员设个人单项奖,即表演奖(演奏奖)若干名。

  此外,授予在节目辅导、戏剧传承推广,以及组织协调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单位相应荣誉,即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组织奖。

  主办方将择优推荐本届展演的优秀作品参加“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评选活动(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

  九、报送相关事项

  (一)本届展演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费用。

  (二)本届展演,主办方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艺术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以组委会、专家评审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遴选等,均与本届展演主办方无关。

  (三)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三)报送材料包括:

  1.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节目演出视频、剧本、剧情梗概。

  3.节目演出精选剧照3—5张(每张照片大小1Mb以上)。

  4.相关宣传、评介资料(此项指节目单或见诸报刊等纸版宣传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供,不做硬性要求)。

  每个节目的上述材料(报名表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均以电子版的形式,统一存储到1个U盘(1节目对应1U盘,请勿将多个节目的材料存储至1个U盘)。由所在学校汇总后,快递至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联系人:郭芸、杜牧君(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林裕添(福建省教育厅)

  电话/传真:0591—83704252、87091630

  电子邮箱:fjsxjjxh@sina.com

  微信公众号:八闽戏剧(baminxiju)

  地址/邮编: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413室,350002

  附件:第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少儿)戏剧展演报名表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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