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21〕3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8-31 09:22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教师节庆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引导教师坚定初心使命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各地各校要围绕教师节主题,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要将教师节庆祝活动与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师德专题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培训教研、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开展“讲述党史故事”等主题鲜明的系列活动,将学习教育活动向深处推进、向实处落地,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安排庆祝活动 

  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将开展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表彰、教师走访慰问、优秀教师风采展示、“为教师亮灯”等系列庆祝活动。各地各校要围绕主题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开展的系列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庆祝活动。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积极开展师生参与性强、赢得群众关注支持的活动。要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关心老党员教师、老专家、乡村一线教师和家庭困难教师,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三、加大宣传,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和事迹宣传,同时注重挖掘教师身边的榜样,带动感召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的事迹与精神,学习热爱教育的情怀与坚守,争做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要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立德树人先进事迹,通过表彰会、报告会、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样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弘扬主旋律,讲好师德故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潜心教书育人。 

  四、强化落实,确保惠师强师政策落地 

  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各项惠师强师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良好开端。要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探索构建更加科学的师范生培养机制,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攻读师范。要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扎实做好教师培训、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减负、职教教师素质提升、高校教师发展等工作,全面提升我省教师队伍质量。着力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增强优秀人才从教意愿,提升教师从教动力。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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