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4月9日至26日,惠安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14名督学分成2组,对全县2所公办园和18所民办园开展2019年春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评估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泉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逐条逐项评估赋分,特别在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园舍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配备情况,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情况,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情况,教职工配备、师德师风建设、专业成长和权益保障情况,制度建设、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客观性的评价与指导,每一所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组现场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近年来,惠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双轮驱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幼儿“入园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通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为精准实施幼儿园帮扶计划、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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