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6日,明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公安、教育等部门一行六人组成督导评估组,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明溪县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对全县9个乡(镇)开展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评估,重点查看了乡镇党委、政府近年来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控辍保学工作、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终身教育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反馈。督导评估组充分肯定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各乡(镇)今后教育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要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工作重点,动态监控辍学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劝返。二是要形成终身教育保障机制,着力落实工作计划,为社会成员提供灵活多样的终身教育学习形式。三是继续推动教育内涵发展,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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