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通过市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11-29 16:24

11月24-26日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永春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组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永春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认为:永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治理之中,作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抓手。永春县语委、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努力优化保障条件,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发展水平,全县的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评估中,督导组也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厘清普通话与闽南方言的时机与场合着力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下功夫整理和完善评估材料大力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进一步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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