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国家和我省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其中,国家层次的公费师范生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省级层次公费师范生教育试点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实施。公费师范生入学前要按相关管理办法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到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规定年限。鼓励公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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