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各地上报的2010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资料分析,现将2010年各市、县(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予以通报。
2010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收入(含预算外资金等)564.70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地方教育经费534.11亿元, 比上年增长19.2%。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含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比例达22.4%;地方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法定“三个增长”情况如下:
一、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360.37亿元,比上年增长19.5%;财政经常性收入1082.82亿元,比上年923.87亿元增长17.2%,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比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高2.3个百分点。
二、各类学校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6666.99元,比上年增长7.9%;
(二)普通中职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4436.83元,比上年增长11.7%;
(三)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5221.83元,比上年增长19.6%;
(四)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5715.61元,比上年增长27.0%;
(五)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4785.85元,比上年增长18.9%。
三、各类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983.48元,比上年下降1.0%。
(二)普通中职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991.57元,比上年增长21.8%;
(三)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983.41元,比上年增长58.5%;
(四)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1454.07元,比上年增长53.1%;
(五)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1071.25元,比上年增长57.2%。
根据对各地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监测,2010年全省仍有部分市、县(市本级、区、市)未达到法定的教育经费增长要求,其中有3个设区市、43个县(市本级、区、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分别是福州市、南平市、宁德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福清市、厦门市直本级、海沧区、同安区、湄洲岛社会事务办、北岸经济开发区、泉州市直本级、泉港区、永春县、晋江市、漳州市直本级、芗城区、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华安县、延平区、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永定县、连城县、蕉城区、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福安市、福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有4个县(区、市本级)出现负增长,分别是琅岐经济区、永泰县、政和县、龙岩市直本级;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有2个县出现负增长,分别是华安县、政和县;普通初中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有4个县(区、市本级)出现负增长,分别是琅岐经济区、永泰县、莆田市直本级、政和县;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有5个县(区)出现负增长,分别是台江区、丰泽区、诏安县、华安县、政和县。
教育投入没有达到法定增长的设区市、县(市、区、市本级)应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的实现,同时,形成分析报告于2011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有关市、县(区)政府应针对本地区教育投入中存在的问题, 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照《教育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加强经费管理意见》精神,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加快推进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
附件:1.福建省二○一○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较表
2.福建省二○一○年地县级教育经费投入基本情况分析表
3.福建省二○一○年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表
4.福建省二○一○年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表
5.福建省二○一○年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统计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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