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8〕31号)中有关精品课程的要求和规定,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福建省2008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出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198门,其中本科精品课程99门(见附件1)、高职高专精品课程99门(见附件2),现予公布。
各高等学校要抓住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断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经验,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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