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高教系统2023年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福建省教育厅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信函时间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5日
公示电话:0591-87091282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613室
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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