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4 10: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http://jyt.fujian.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1320,电子邮箱(fjsjytjy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组织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厅业务处室职能调整及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由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办公室牵头、其他业务处室协同参与的组织机制,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互联网+服务”、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统一归口厅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新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厅办公室1名副主任、2名专兼职人员,以及各处室负责业务的骨干1名组成,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相关任务的分解布置、协调推进、检查落实等工作。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新的任务,适时召开小组会议,研讨工作、布置落实,进一步理顺了内部关系,形成统筹协调不疏漏、分工负责不分家的工作模式。

  2.细化责任体系。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8年3月我厅率先编制印发《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闽教办综〔2018〕2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把目录所列事项作为向社会公开的底线。同时,根据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闽教办综〔2018〕8号)、《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闽教函〔2018〕73号),逐一细化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牵头处室、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制,明确“谁起草、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做到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可公开文件都在规定时限内上网。

  3.强化任务落实。进一步抓好《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7〕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7〕12号)的落实执行,致力于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的融合完善,确保逐项完成、整体推进,做到及时不遗漏。同时,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评,量化为考核指标4个分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施效能问责,对未按规定时限答复依申请公开、未按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政策解读的进行绩效扣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年度考核和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以硬指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好。

  (二)强化便民高效,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优化网办流程。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优化网上全流程办理环节。一是推进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明确办理流程、办事依据,实现了网上预审、内网流转办理、外网集中反馈的审批模式。在审批过程中加大网上预审力度,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二是实现办事入口统一。我厅已实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支持省网上办事大厅账户登录,并实现所有公布事项指南信息内容一致、标准相同,保证群众办事入口统一,实现“一次注册,一网通办”。三是提高在线办理成效度。依申请的权责事项在省政务网在线实时办理,通过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受理、预审、审批和反馈。按照省政务网的主题服务设置,确保我厅事项公布在对应目录下,杜绝部分栏目无内容的问题。四是高度重视“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对共五批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已按期全部解决18个问题。

  2.规范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我厅入驻的办事指南信息,对所有申报材料的关键属性进行查漏补缺,提高清晰度和准确度。一是基本信息完整。明确所有入驻事项的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和办事星级,并标注到现场的次数。二是申报材料描述准确。确保不存在任何“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明确注明所有材料的介质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版;指明每一材料的来源或出具部门;对需要出具统一规范的材料,提供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三是办理流程清晰。办理流程涵盖受理、审核、办结、送达等环节;各环节要素内容准确、明晰,包含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办理时长、申请人员、办事窗口、审批标准等信息。

  3.加强证照应用。一是加快电子证照常态生成。推行电子证照(批文)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审批服务的正式环节,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截至目前,已推行电子证照种类2种8类,共生成8496本,其中证照8262本、批文234份。二是扩大电子证照日常应用。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凡是我厅颁发的证照(批文),或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4.推进融合发展。我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集中统一进驻我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由其负责所有行政审批工作职责,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一是整合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进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已达87项,做到了“应进全进”。建立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机制,行政服务相对人到行政服务大厅就可直接完成申报、咨询、查询、办理和领证等一系列办理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快车道。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受理,实行接办分离、电子申报、网上预审、限时办结和结果公示“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对公共服务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从行政服务中心开始,受理后即进入省教育厅协同办公平台,即办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现场办结,承诺事项随即转入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并审定,最后由行政服务中心发送办理结果。

  (三)加强检查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的事前监督、事中跟踪、事后反馈。健全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运用网络、录音、视频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厅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4次、网上调查3次,政策解读13次,对公众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提出的23个问题,都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为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我厅在网上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了高职招考、教师资格验证、高考高招、学历查询、双学位专业、自考报名、辅修专业、咨询电话8个专栏,在机关办公一楼装备LED显示屏,主动公开相关教育信息内容,让公众少跑路或不跑路就能获取所需信息。在我厅官方网站“福建教育微言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教育”手机移动客户端、及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045篇,上榜福建微信(教育)影响力周排行榜第一名16次、第二名8次。我厅“新闻中心”利用“报、刊、台、网、端、微”整体效应、发布教育信息1300条,《福建日报》专报1期,《中国教育报》《福建日报》推出专版报道3期。同时,按时间节点,及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两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480份。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与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办事指南、收费规定、应急管理、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我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厅办公楼一层LED滚动屏幕、行政服务中心专用触摸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以及省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我厅制订出台《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闽教办综〔2018〕8号)、《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闽教函〔2018〕73号),全面落实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推行“阳光招生”常态化制度,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办理流程等,既接受监督,也方便群众。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未列入2018年福建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规范中职招生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中职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高校政务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发布高校评估报告,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指导我省高校向社会及时公开高校就业情况。督促全省高校及时报送和编制高校政务信息公开年度质量报告,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向社会公布,我厅门户网站进行汇总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我厅门户网站“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栏,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展和总体实施情况,公开专项督导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总体规划、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已开工校舍面积347.47万平方米、五年规划校舍建设开工率115.16%,竣工面积305.45万平方米、五年规划校舍建设竣工率101.24%,完成设备购置36.48亿元、五年规划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率131.32%,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

  ——财务经费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主动公开我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2018年度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等相关财务信息,实现财政经费全过程信息公开。

  (五)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重要政策公开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围绕出台事关民生的重大政策文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今年,我厅紧紧围绕公众普遍关心的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幼儿园建设、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民生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调研,出台政策文件,同步进行11次的文件政策解读,扩大了政策知晓面,方便了百姓参与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强化舆情引导处置。制定实施《福建省教育舆情监测分析研究工作方案》,组建福建省舆情监测分析研究中心;采集敏感信息721428条,其中微博信息处理474360条、论坛信息50792条、网站信息52028条、新闻信息99081条、客户端信息45167条,遴选信息216条,编发福建教育舆情周报18期(197条)、专报12期(29条)。在部分高校设立舆情直报点,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分析研判、预警预判、处置应对,统筹做好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累计编发每日舆情200余条、每周舆情和舆情专报近50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33件,较2017年下降了92%。从申请的主体看,公民个人提出的申请32件、法人代表提出信息申请1件;从申请的方式看,以纸质信函方式申请1件,以电子方式申请32件,申请内容涉及高考招生、学籍学历管理、基础教育、学生就业、教师资格培训、考试管理、教学研究、教育收费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所有33件信息申请都按时间节点全部答复申请人,其中27件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以上均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答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已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厅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厅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服务水平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2019年,我厅将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继续发挥我厅“新闻中心”政务信息发布宣传作用,推进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二是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个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查漏洞补短板,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两级信息公开“方案”“目录”编制全覆盖,规范公开流程,落实“谁制作、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只统计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仅限于以本机关名义公布的带发文文号的信息,不含以厅直属单位(学校)名义公布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信函申请数,不含部分公民向我厅业务处室当面或电话咨询所获取的信息。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80

5099

其中:1.网站公开

480

509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33

51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31

4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

2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3

51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7

30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15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3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185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2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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