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2-12-25 14:48

各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评选、公示,确定厦门大学与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共建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等84个项目,以及"一般本科院校提升计划"中立项建设的68个"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共计152个项目为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校要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项经费,切实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省财政厅科教文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联合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对未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的,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立项建设。项目建设结束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所属类别,授予对应称号。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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