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对口支援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对口支援办公室、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要求,决定实施福建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进一步帮助西藏昌都市、新疆昌吉州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现将《福建省援藏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13日
附件:福建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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