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部署,2018年我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56号),组织各地开展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知识普及教育,经研究,决定遴选若干义务教育阶段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和一批试点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技术革命的重要支撑,对教育教学领域都有着深远影响。201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数字福建建设迈向“智慧化”新阶段。今年5月,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致贺信,陈宝生部长作了主旨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重要性,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案,进学生头脑,让中小学生对人工智能有基本的认识、基本的概念、基本的素养,提升中小学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和应用水平。
二、遴选条件
(一)实验区遴选条件
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教育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科普活动基础。
2.具有较好的信息技术、科学等与人工智能相关学科的教研队伍。
3.已制订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方案,并从2019年秋季开始,小学、初中阶段各有3所左右学校启动人工智能教育试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已开设人工智能课。
4.县(市、区)相关部门能为试点学校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二)试点学校遴选条件
1.人工智能教育有一定基础的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实验校、示范校。
2.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科学等与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师资队伍,部分教师具有一定人工智能科普教育经历。
3.具备适应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教学设备、场所等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遴选程序与名额。各设区市应根据上述申报条件,组织所属县(市、区)做好人工智能实验区和试点学校申报工作,在县(市、区)自主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组遴选推荐。各设区市申报1个实验区、不超过6所试点学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厅。平潭综合实验区酌情申报。
(二)相关工作要求。各设区市负责审核汇总确定推荐的实验区、试点校申报表,形成基本情况报告(含公示情况及推荐学校市级排序),连同有关实验区、试点校申报表,于2019年9月19日前一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省属中小学直接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省级实验区、试点学校名单,组织专家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联系人:魏建龙,电话:0591-87091366、87850907(传真),电子邮箱:jytjjc@fjedu.gov.cn。
附件:1.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申报表
2.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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