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大附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遴选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入实施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攻坚行动,遴选推荐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遴选推荐13堂、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6堂、省属中小学每所遴选推荐2堂。推荐名单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1)。
二、组织遴选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各地各校要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遴选推荐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小初高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小初高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各地各校要注重小初高、城市农村配比,严格材料把关审核,已入选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学校,今年不再推荐。每篇案例介绍不少于8000字,应包括背景分析、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德育内容、实施途径、支持保障、特色实践做法等内容,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和推荐案例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2)。
三、组织遴选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围绕学生家长家庭教育和家校协同育人,分别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明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学校(详见附件3)。
四、组织遴选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各地各校要以加强政府统筹、深化机制改革、强化政策保障为重要手段,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校外教育工作,遴选推荐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详见附件4)
五、组织遴选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各地各校在做好第一批、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推广应用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具体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5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1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推荐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5)。
六、组织遴选第二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遴选建设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满足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详见附件6)。
各地各校要根据今年省级资金安排,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联系人:戴八一、朱清源,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汇总表
2.“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3.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4.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5.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6.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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