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一批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闽教思〔2021〕4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6-15 16:19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大附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遴选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入实施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攻坚行动,遴选推荐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遴选推荐13堂、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6堂、省属中小学每所遴选推荐2堂。推荐名单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1)。 

  二、组织遴选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各地各校要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遴选推荐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小初高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小初高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各地各校要注重小初高、城市农村配比,严格材料把关审核,已入选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学校,今年不再推荐。每篇案例介绍不少于8000字,应包括背景分析、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德育内容、实施途径、支持保障、特色实践做法等内容,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和推荐案例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2)。 

  三、组织遴选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围绕学生家长家庭教育和家校协同育人,分别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明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学校(详见附件3)。 

  四、组织遴选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各地各校要以加强政府统筹、深化机制改革、强化政策保障为重要手段,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校外教育工作,遴选推荐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详见附件4) 

  五、组织遴选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各地各校在做好第一批、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推广应用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具体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5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1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推荐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详见附件5)。 

  六、组织遴选第二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遴选建设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满足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详见附件6)。 

  各地各校要根据今年省级资金安排,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联系人:戴八一、朱清源,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汇总表  

  2.“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3.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4.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5.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6.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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