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等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
闽教基〔2022〕52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12-06 11:27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在幼儿园自查并申报以及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资格审查和评估申报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专家评估并公示,确认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要督促相关幼儿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方向,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教育部《幼儿园管理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等精神,规范办园行为,深化保教改革,推进内涵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整改,持续提升保教水平。同时,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示范园创建工作,创新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完善片区管理、结对帮扶等机制,强化各级示范园的辐射带动责任,帮助薄弱园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幼儿园(班)提升办园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日         

  2022年新确认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名单 

  福州市: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 

  福州市晋安区第三实验幼儿园 

  厦门市: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南园) 

  厦门市翔安区东方剑桥幼儿园 

  厦门市火炬幼儿园 

  厦门市集美区英村(兑山)幼儿园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幼儿园 

  厦门市同安区滨新幼儿园 

  泉州市:泉州市丰泽区泉秀实验幼儿园 

  晋江市西滨镇中心幼儿园 

  南安市第三幼儿园 

  莆田市:莆田市秀屿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三明市:三明市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南平市:武夷山市百花幼儿园 

  光泽县实验幼儿园(城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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