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0〕62号),在学校申报、各相关市、县(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和现场评估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专家评估并公示,确认福州市星语学校、福州市开智学校、南平市建阳区启明学校和松溪县特殊教育学校等4所学校为“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
希望以上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要求,遵循特殊教育规律,持续推进达标后巩固提高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学校管理,突出办学特色,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我厅对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将适时安排专项复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市级统筹和分类指导,对于已经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创建任务的县(区),要进一步指导学校加强条件保障的同时,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对于尚未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创建任务的县(区)要督促指导对照创建评估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持续加大对特教学校的经费投入和师资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特教学校标准化创建,为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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