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闽教审〔2023〕8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1-19 16:27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正案)〉的请示》(漳职院改〔2022〕93号)收悉。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厅备案。 

  附件: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正案(2023年核准稿)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正案 

  (2023年核准稿) 

  一、将序言第二段修改为:“学校遵循‘产教融合、创新驱动、师生共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创业为导向,培养具有爱国敬业、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坚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围绕国家、福建省重大战略需求,将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闽南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坚持以工科办学为主体,文、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设机制活、文化浓、环境美、辐射广的现代高职强校。” 

  二、将第二条的“学校网址”修改为:“学校网址:https://www.fjzzit.edu.cn/。”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学校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教学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管理。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为学校提供稳定的办学经费,保障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及其变更名称等重要事项,需报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批准。” 

  四、将第七条修改为:“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基本职能,实施高等职业教育。” 

  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学校招生纳入全省统一计划,生源立足福建,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和特殊类型考生,所有生源对象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升学考试等形式,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活动。” 

  六、将第十条修改为:“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原则,设置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食品药品与粮食、土木建筑、生物与化工、资源环境与安全、财经商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新闻传播、交通运输、旅游等大类专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条件,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专业的设置与调整由二级学院提出,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审议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 

  七、将第十一条的“学院(部)”修改为:“学院。” 

  八、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完成。 

  第一项修改为:(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增加一项作为第二项:(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全校师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第七项修改为:(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第八项修改为:(八)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十一)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九、将第十八条修改为:“中国共产党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专责监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由正、副校长组成,党政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账务处处长、审计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议题由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会议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十一、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评议、审议与咨询机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两级组成。” 

  十二、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和解决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教学工作的总体思路等与教学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实训任务指导书等进行审议;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方案进行论证、审议;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考核方法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对实践教学工作包括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对教师申报的精品专业、精品在线课程、专业资源库、教学成果奖等事项进行评审;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三、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各二级学院可相应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本学院教学管理和专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将第二十五条的“学院(部)”修改为:“学院。” 

  十五、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设置若干二级学院,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二级学院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基本单位。二级学院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 

  十六、将第二十八条的“学院(部)”修改为:“学院。” 

  十七、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二级学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涉及二级学院行政职责的事项由二级学院院长主持,涉及二级学院党组织职责的事项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二级学院院长是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对二级学院的行政事务行使管理权。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支持并监督二级学院院长履行其职责。” 

  十八、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学校依法依规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切实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保障和服务。” 

  十九、将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获取相应的学分,未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国家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二十、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积极开展与国(境)外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学术研讨、信息共享、教师研修、学生互培等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国际合作交流与合作机制。” 

  二十一、将五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学校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凝聚校友力量,鼓励校友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 

  二十二、将六十二条修改为:“校徽释义:校徽图案由内外两部分结合构成,外环内容为学校中英文对照规范名称,内核为校标基本图形,形成众星捧月之势,代表了学校团结和谐的氛围。主图形有如一本翻开的书本,又恰似汉字的‘工’,突出了学校以工科为主的专业特色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特点;在这翻开的书本基础上,通过整体动感的变化,使得整个标志看起来有如一只展翅向上飞翔的鸟,寓意着学校的发展与腾飞。鸟的头部顶着的象征高科技图形,更展示了学校的科技内涵和对最新科技的不懈探索。色彩选用草绿色,绿色代表生命,代表健康和活力,是充满希望的颜色,象征着学校师生凝聚、融合及对美好未来的追求。” 

  此外,对条文的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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