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通知
闽教思〔2023〕1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7-27 15:32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福建开放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对学校家庭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引领,推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福建省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依托福建开放大学成立福建省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福建开放大学的双重指导,具有行政和业务双重性质。中心主任由福建开放大学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福建开放大学培训学院院长兼任。中心在福建开放大学左海校区(培训学院)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福建开放大学培训学院院长兼任,办公场所、人员,设施设备由福建开放大学负责配置,日常工作经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福建开放大学共同保障。 

  二、福建省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协助构建全省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2.开展家庭教育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建议; 

  3.指导各地各校开发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家庭教育活动课程,推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 

  4.修订完善学校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建设; 

  5.加强各类学校家庭教育教学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家庭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和教研交流活动,促进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6.加强学校家庭教育督导评估,推广学校家庭教育典型案例; 

  7.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协调联动; 

  8.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及福建开放大学交办的其它任务。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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