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武术进校园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教体〔2023〕2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11-14 09:21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青少年武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武术进校园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武术进校园试点工作的函》要求,经研究,我省将推荐50所具有良好武术基础的中小学作为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23年至2025年。  

  二、试点项目 

  长拳、南拳、太极拳、地方特色拳种、兵道(短兵)。 

  三、推荐试点学校条件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承担基础教育任务的学校。 

  (二)重视武术教学工作,能够建立完善的武术教学体系。 

  (三)试点学校至少可以开展一项试点项目。 

  (四)试点学校已有教授武术课的体育教师。 

  (五)可配备开展武术项目教学、课余训练和竞赛要求的场地器材设施,保障教师、学生日常教学和训练。 

  四、填报流程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校认真填写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表(附件1),并由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局统一审核、填报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汇总表(附件2)后加盖公章,上报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不接受除省属中小学校外各所学校的直接报送。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局、省属中小学于2023年11月12日前将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汇总表与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表盖章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单位+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发送至电子邮箱:jyttwyc@fjsjyt.cn。 

  五、保障措施 

  (一)授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试点学校牌匾、证书。 

  (二)为武术试点学校提供《武术进校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武术进校园试点中小学武术课程教学大纲》等支持。 

  (三)试点期间,将组织开展试点学校免费师资培训和学生训练营等活动,经培训合格后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四)试点期间,将组织开展全国试点学校武术赛事活动和线上交流展演。 

  (五)鼓励试点学校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青少年武术赛事活动。 

  附件:1.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申报表 

  2.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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