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引导高校聚焦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布局,经研究,拟组织建设一批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指南)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主要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低空装备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生物育种、创新药物、医疗器械、高端科学仪器等关键技术领域方向。
二、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即依托高校)须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采取限额申报: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每所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高校申报不超过1项。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建设领域(指南)要求,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2.依托学科应为优势学科或学科群,建设起点高,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3.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其中校内物理空间不低于1000平米。
4.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应为申报单位全职人员。
5.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技术储备。依托高等学校应具有完善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机制和管理制度。
6.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有的国家级、部委和省(厅)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雷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高校要加强组织工作,按照规范程序择优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合规且内容不涉密,并出具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等意见。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学校申请立项建设的公函,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二)《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其中“所属技术领域”按以下类别填报:机械与运载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能源与矿业工程/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环境与轻纺工程/农业/医药卫生。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高校应于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达我厅,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ytkjc@fjsjyt.cn,邮件标题为“XXX高校申报工程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莉莉(0591-87091501)、林希彦(0591-87091523),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科信处,邮编:350003。
附件: 1.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2.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大纲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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