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工作标准(试行)》(闽委教育秘〔2024〕7号),我厅研究制定2026年省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现予公布。
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2026年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并做好报备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教师厅〔2025〕2号)要求,确保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
附件:2026年福建省省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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