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有关事项的通告
闽教基〔2026〕6号
来源:基础教育处 时间:2026-04-15 17:00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编写质量,确保进校教辅能适应我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实际需要,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及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新出〔2019〕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省级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送评教辅材料种类

  (一)按我省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现行选用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相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即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同步练习册,七至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五个学科同步练习册。

  (二)其他教辅材料品种,即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寒暑假作业本(学科合订一本,不含六年级和九年级暑假作业本,不分教材版本);初中毕业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五个学科总复习辅导用书(不分教材版本)。

  二、送评出版单位资质

  (一)送评单位应当具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原则上,送评单位对送评的教辅材料应具有著作权。

  (二)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落实编辑出版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中涉及的地图,需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应审图号或审图号预审证明。

  (四)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五)教辅材料按套实行主编负责制。编写者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多学科主编。

  (六)主编及编写人员应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学科课程标准、教育规律和教学要求,且须经所在单位进行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进行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政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编写。未经所在单位批准,在职教师、教研员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教辅材料编写。

  (七)具备上述条件,但有违反我省进校教辅材料管理相关规定记录,并影响我省选用相应教辅的学校教学工作的出版单位,本次报送的进校教辅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送评教辅材料质量要求

  (一)出版单位应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要求,结合我省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考试改革实际组织编写教辅材料,提高内容的针对性,适度增加探索研究性、综合性题型,科学规划题型难易程度的比重,杜绝纯知识性、重复性,对学生巩固深化课堂教学内容应具有明显的辅助作用。

  (二)出版单位送评教辅材料的编印质量将作为我省评议进校教辅的重要依据。

  (三)同一学科每个版本同步练习册教材原创出版单位限报2-3种,每个被授权的出版单位(具备教辅出版资质,授权范围涵盖福建全省)限报1种,送评总数须不少于4种。其他进校教辅材料,同一出版单位同一学科品种限报1-2种。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将不予评议:

  1.一个学科某一版本送评的配套同步练习册少于4种的;

  2.送评同步练习册没有经授权编写品种的;

  3.送评的教辅材料存在内容雷同的,将取消全部雷同教辅评议资格。

  (四)送评的各学科同步练习册,应按照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的新教材册次编写,内容包括基础巩固、拓展提高、挑战创新等,其中以基础巩固类为主,应严格控制内容容量,在课时练习中不得重复罗列教材中的知识点,确有需要的,可在单元前后或阶段测试中集中梳理呈现,否则取消其省级评议资格。

  (五)送评的寒暑假作业本为各学科的合订本,内容要与学生假期生活及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相结合,与学科知识技能的巩固提高、学科探究拓展相结合,注重综合性、趣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严格控制作业本容量篇幅。分学科送评的寒暑假作业不予受理。

  (六)送评的教辅材料印张数具体如下: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同步练习册印张数不超过配套教材印张数,七至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五个学科同步练习册印张数均不超过配套教材印张数的1.3倍(其中英语含听力训练);三至六年级寒假作业本每个年级合订本不超过5.25个印张、三至五年级暑假作业本每个年级合订本不超过8个印张、七至九年级寒假作业本每个年级合订本不超过10个印张、七至八年级暑假作业本每个年级合订本不超过14个印张;初中毕业班总复习辅导用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别不超过15个印张,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两个学科分别不超过11个印张。初中毕业班总复习辅导用书印张数若超过规定的,参考答案可用活页夹入,不计入规定印张数,但不得另行申请核价。其他教辅材料参考答案一律计入规定印张数,超出规定印张数的教辅材料不列入我省评议范围。

  送评的各学科同步练习册按教材册次成套报送,寒暑假作业本也应按年级成套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七)送评教辅材料应执行国家和省级制定的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其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出版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取消其省级评议资格。

  (八)送评教辅材料样书的开本为16开,纸张规格为787mm*1092mm或890mm*1240mm,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单色印刷纸张用60克胶版纸,双色印刷纸张用70克胶版纸。送评教辅材料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样书封面、扉页、内文不得出现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编写人员等有关信息,不得出现书号及条码信息,不得出现版权页及CIP数据信息等,封面仅标明品种、配套教材版本(若无配套教材版本的可直接删除)、学科、册次(字体统一为宋体一号字,居中排列)。

  四、送评材料报送

  (一)教辅材料送评时应随附下列资质或证明材料:

  1.送评配套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和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图书出版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辅材料出版资质批件及教辅材料出版相关证明(含正式出版物或已完成编写并列入出版计划)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送评出版单位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的,应提供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原件)。

  (二)各出版单位报送的教辅材料样书按照学科和品种自行分类包装,一式10套(其中小学寒暑假作业本15套,初中寒暑假作业本20套),样书外包装封面用A4纸仅标明福建省教育厅送评样书和出版单位名称;内包装附送评明细清单,应包括出版单位名称、品种、教辅名称、学科、册次、使用年级等信息。同时报送送评样书扫描件,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包含封面、目录、正文所有页码,且页码连续、无缺页,样书扫描件名称需按“学段+学科+教辅名称+版本+类型+年级”格式命名,通过U盘报送,若有英语听力音频文件也一并存入U盘报送。教材出版单位应同时提供10套教材,封面注明提供的出版单位名称。送评的所有样书均不退回。

  (三)送评的出版单位应认真填写《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申请表》《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主编及编写人员信息表》《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汇总表》《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以及主编和编写人员的政审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及出版单位公章),报送形式为纸质(一式3份)和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附件3提供EXCEL电子版。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教材版本或教材内容变更以及工作需要,本次评议通过列入目录的教辅材料须按要求进行修订、调整或重新开展评议。

  五、送评时间及地点

  请各出版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按本通告要求,将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相关表格纸质和电子版以及样书扫描件电子版报送到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591-87091366。报送时间为5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送评的教辅材料样书、教材应同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59号,邮编:350014,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87091305、87487349。报送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

      2.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编写人员信息表

      3.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汇总表

      4.福建省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

      5.福建省送评教辅材料样书封面格式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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