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闽教审〔2018〕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6-06-25 17:42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变更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举办者及举办权的申请》(厦安防〔2018〕72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举办者由陈昕晨、陈敏、纪融峰、吴华辉变更为陈伟明、陈昕晨、郑德成。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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