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单位),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2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评定工作。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程序,决定评定461项教学成果为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其中: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特等成果25项、一等成果50项、二等成果75项,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特等成果25项、一等成果40项、二等成果67项,高等教育(本科)省级教学成果特等成果32项、一等成果51项、二等成果66项,高等教育(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特等成果8项、一等成果10项、二等成果12项,现予公布。
希望评定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争取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应用教学成果,充分发挥省级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1.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评定项目名单
2.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评定项目名单
3.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省级教学成果评定项目名单
4.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评定项目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6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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