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督导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3-25 15:37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厦门市教育督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进一步提高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工作实效,助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意见》,召开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专题会,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分析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谋划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研制贯彻《意见》实施方案草案,经市政府教育专题会议审后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待省实施方意见下发后进一步完善并正式印发实施。

2.充实完善督委会成员单位。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增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等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由10个增至19个,进一步构建在政府统筹下多部门共同参与教育督导工作的工作机制。

3.谋划完善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积极向市委编办申请核准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名称及业务范围变更事宜,将其作为服务教育督导的支撑机构,推进各区比照市级做法规范设置教育督导机构,夯实教育督导的工作基础。

(二)扎实开展综合督政工作

1.圆满完成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组织履行教育职责相关的市直部门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开展自查自评,汇总自评简述和佐证材料,撰写自评报告,高质量完成自查工作。配合省督导办组织教师、学生及家长参加省对市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省对市督导反馈意见,牵头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开展整改工作,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取得较好成绩。

2.组织开展对同安区教育“两项督导”市级核查。提出问题清单,及时督促同安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加大教师招聘力度,补齐区教师进修校教研员。促进同安区购买服务,缓解小规模学校艺体学科专任教师不足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向社会督政结果。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同安区教育“两项督导”市级核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整改提高。   

3.组织开展对翔安区教育“两项督导”问题整改跟踪督查。针对翔安区教育“两项督导”省级督导评估整改的问题,通过召开工作汇报会、调研座谈、核查资料、实地查看进行跟踪督查,下发进一步做好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区政府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聚焦重点开展学校督导

1.组织开展第三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全市各区组织评估100所,市级组织复评12所幼儿园。督导评估发现各幼儿园能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完善制度管理,提升依法办园水平;在疫情未复学期间对园舍改造提升,改善办园条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排查及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建构多元课程体系,凸显办园理念和园本特色;通过公办园帮扶民办园优质园帮扶薄弱园等做法形成资源共享师资互派共同教研捆绑考核的管理模式形式多样地开展园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2.加强经常性督导,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督促学校规范办学,引导学校办出特色。今年特别突出了疫情防控主题督导,在复学防疫工作阶段,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多轮防控工作评估和专项督查。在复课后防疫工作阶段,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场所管理等专项督导活动。责任督学们严格落实包校检查、驻校督导、联合协同监督检查机制,严把防控关,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组织市责任督学开展学校生命教育督导调研,指导各区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3.委托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修订完善《厦门市普通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细则》,对厦门新翔小学、厦门实验中学、五缘实验学校等三所市属校学校开展综合督导评估。以学生“五育”情况评价学校,组织美育技能现场测评,引入专业测试量表评测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尝试开展第三方评价通过问卷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组织学科专家深入课堂把脉问诊,评估结果更为客观、公正、科学。

(四)组织指导各级监测工作

圆满完成国家、省级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样本区参加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四次,体育与健康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各一次,艺术一次,语数加上其它学科组合一次。其中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首次向高中延伸。为了充分发挥监测“体检仪”作用,强化监测结果的分析和应用,我市将监测结果纳入市对区教育局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并针对2019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存在问题,首次约谈区教育局,要求区教育局正视存在问题,用好监测数据,研究具体措施,确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围绕中心任务开展专项督导

1.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要求,联合市教育局人事处,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压实各区政府主体责任,及时上报督查结果。

2.组织对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课程开设、阳光体育、作业批改、分组实验、师德表现等方面情况,督查发现学校能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形式多样地开展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一小时,开展分组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

3.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查。采取实地走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及直属学校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查,督促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控辍保学盲点、难点,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因疫、因贫、因学习困难而辍学等现象的出现。

(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开展9轮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市教育局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分别包片包校,实地督导学校600余所。组织督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明察暗访,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存在问题,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督查,逐校逐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学校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七)有效开展年度督导考核

组织开展2020年市对区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对区教育局、对市直属学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通过将督导结果亮一亮、晒一晒,对各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比一比,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促进各区补短板、强弱项、促均衡。

(八)聚焦履职能力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1.对全市教育督导队伍进行摸底,建立市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

2.加大督学培训力度,组织督学分级分类培训,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培训。

3.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工作案例评选,不断提高督学队伍专业水平。

(九)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督导系统责任督学工作平台功能,推进督导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二、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厦门市教育督导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意见》,紧紧围绕我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推进工作,紧紧围绕督导长牙齿的改革要求,以督促政府履职、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我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加快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1.系统推进督导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市实施方案。继续梳理制约教育督导改革发展体制机制的障碍,以督促政府履职、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形成国家和省级要求相配套、体现我市特色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有力支撑市教育实践高质量开展。

2.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围绕新时代让教育督导“长牙齿”的要求,加大问责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教育督导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社会影响严格按照督导反馈意见和时限要求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探索建立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为主体的督导问责制度以及分级分类、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教育督导约谈制度,强化对督导对象的问责监督。

(二)全力做好督政工作

3.组织“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年度自评工作根据国家、省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制定对市督导迎检工作方案,组织履行教育职责市直单位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省“对市督导”网评、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4.启动第四轮“两项督导”。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部署,组织区级政府开展年度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督促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引导各区政府统筹管理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5.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按照我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的规划要求,开展对海沧翔安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确保海沧翔安区成为福建省首批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促我市其他区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为下一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做好准备

6.开展市对区年度督导考核。继续开展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以及对区教育局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新的工作重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内容,优化督导考核指标,督促各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各区教育补短板、提质量、增资源、促均衡,推动各区积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三)积极开展督学工作

7.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根据我市教育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委托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审核并发布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意见,落实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制度。

8.开展重点领域工作的专项督导。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中的重点、热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专业化工作队伍,有序开展各类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审核督导评估意见。审核对直属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9.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品牌创新机制培育厦门特色挂牌督导品牌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库加强市区两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推进挂牌督导“三个深度融合”,突出四个聚焦工作重点,提升督导工作实效

10.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加大督学培训力度,组织督学分级分类培训、专题培训。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工作案例评选,开展督导调研,不断提高督学队伍专业水平。

(四)持续推进评估监测工作

11.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文件,把劳动教育、体育、美育有关要求贯彻到督导评估指标中。依托评估中心开展学校督导评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有机结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12.积极落实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组织样本区做好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对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问题反映突出的区开展专项督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和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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