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有何要求?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10-26 10:56

  按照教育部部署,省教育厅联合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服务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优化,学生需求基本满足,家长负担有效减轻;到2022年底,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服务形式和内容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家长负担显著减轻,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服务形式方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