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选树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0项,遴选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100个,建设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30个,设立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0项,产生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为充分发挥高校每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课程,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形成“校校有特色、课课有思政、师师重育人”的良好局面,《实施意见》推出七项举措。
(一)科学修订培养方案。结合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课程思政建设核心内容,全面科学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不断优化课程设置,促进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同频共振,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升学生的课程学习体验、学习效果。
(二)分类推进课程思政。系统挖掘和梳理各学科专业的课程思政参考元素和案例,编制学科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建立课程思政操作规范,明确不同学科专业课程的思政目标,使专业课教师能在课程思政建设中找准角色、做出特色。要在各类专业课程中传承和弘扬福建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福建故事”系列主题宣传教育。
(三)创新课堂思政方式。推广采用案例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开展课程思政教法创优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统筹推进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建设。充分挖掘区域优质育人资源,利用各类红色场馆、创新创业基地等场所,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
(四)提升教师育人能力。加强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建设,将课程思政纳入教师师德师风、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教学能力专题培训等,努力提升学科专业教师思政育人与专业课教学的有机融合能力。鼓励支持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评选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努力培养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位的“大先生”。
(五)完善课程思政评价。将课程思政建设纳入“双一流”、应用型高校、“双高计划”建设和学科评估等评价考核,高校要将课程思政建设纳入院系教学绩效考核。研究制订科学多元的课程思政评价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表现考察,把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选拔培训、教改立项的优先要求。
(六)深化课程思政研究。统筹资源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系)级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在省级、校级教改研究项目中优先支持课程思政类、专业思政类研究课题。加大对高水平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成果的推广应用,总结汇编一批高校课程思政改革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
(七)优化课程思政管理。全面修订完善人才培养各环节规章制度,将课程思政落实到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资源配置优化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课外实践各环节。健全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制度,加强教学督导团队建设,完善学生评教制度,提高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的水平。完善教材规划编写选用和审核机制,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定期开展教材专项检查,加强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建设。
为加强对课程思政建设的领导,《实施意见》还提出,省教育厅成立以厅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高校课程思政工作。委托省高校课程思政教育联盟成立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交流与咨询搭建平台,同时还对省级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标准和省级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标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
《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要统筹资源,加大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相关课程教材建设、教学资源配置、师资培养培训的正常开展,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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