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闽教办师〔2020〕1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0-05-09 08:5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90号)要求,做好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培训项目执行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公开遴选福建省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福建省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在原有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三大类别的8个项目(详见附件1)。
  (一)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中高职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人才接续培养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方式,培训时长为4周(160学时)。
  (二)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项目。面向装备制造类(智能制造技术)、传统(民族)技艺(陶瓷、雕刻、漆画、壁画)等紧缺专业,遴选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牵头,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建立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采取师徒传承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长为4周(160学时)。
  (三)教师企业实践。选派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制造类、加工制造类(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模具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电气技术应用)等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培训时长为4周(160学时)。
  二、项目经费
  国家级培训项目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经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一般应是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培训基地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备案的优质省级基地。
  (二)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且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条件、队伍建设等能够满足培训项目要求。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福建省教育厅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项目承担机构遴选公告。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每个项目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三个子项目,分别填写《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
  福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五、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
  2.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单位须提供协议书及各方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要以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各校内设二级学院(部门)的申报。申报单位内部涉及多个院系(或部门)的,须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并明确联系人。
  4.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实现象,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福建省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px2018@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茂森、叶静(省项目办、0591-83731630),崔彦(省教育厅教师处、0591-87091309)。
  省项目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行政楼407室(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承担机构遴选项目一览表
  2.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材料清单
  3.福建省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申报书
  4.福建省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申报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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