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5号)精神,现就做好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二元制招考”招生院校及专业见《2020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须为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0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已被2020年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
(二)
(三)
(四)11月23日前,各招生院校应通过
(五)拟录取名单经我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各招生院校按照录取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我省落实《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各招生院校要强化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招生院校要严把
(三)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参照普通高考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院校要严肃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钟文强、陈晋淞,电话:
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沈伟兵,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陈平,电话
附件
2.2020年高职“二元制招考”招生院校信息管理人员情况表
3.2020年高职“二元制招考”拟录取结果信息上报格式
4.2020年高职“二元制招考”合作企业(行业组织成员单位)资质排查情况表
5.2020年高职“二元制招考”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教育部
省政府
各厅局
厅属单位(学校)
教育局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 中文域名:福建省教育厅.政务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23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闽ICP备13015615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网站访问111415454次
主办:福建省教育厅承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